民用修建立想樓梯設想的規范
發布者: 駿悅 發布時間:2015-11-2 16:29:18
1.樓梯的數目、地位、寬度和樓梯間方式應滿意運用便當和平安分散的請求。
2.墻面至扶手核心線或扶手核心線之間的程度間隔即樓梯梯段寬度除應契合防火規范的規則外,供日 常次要交通用的樓梯的梯段寬度應依據修建物運用特征,按每股人流0.55+(0~0.15)m的人流股數 肯定,并不應少于兩股人流。0~0.15m為人流外行進中人體擺幅,公共修建人流眾多的場所應取下限 值。
在設想通則條文闡明中闡明:
樓梯梯段寬度在防火規范中是以每股人流為0.55m計,并規則按兩股人流最小寬度不應小于1.10m, 這對分散樓梯是適用的,而對平常用作交通的樓梯不完整適用,特別是職員稠密的公共修建(如商場 、戲院、體育館等)次要樓梯招思索多股人呆滯行,使垂直交通不形成擁堵和堵塞景象。如此,人流 寬度按0.55m計算是最小值,實踐上人體外行進中有必定擺幅和互相間空隙,因而本條規則每股人流 為0.55m+(0~0.15)m,0~0.15m即為人流眾多時的附加值,單人行走樓梯梯段寬度還需求恰當加大 。
3.每個梯段的踏步不應超越18級,亦不應少于3級。
4.樓梯平臺上部及下部過道處的凈高不應小于2m,梯段凈高不宜小于2.20m。
5.梯段改動方向時,扶手轉向端處的平臺最小寬度不應小于梯段寬度,并不得小于1.20m,當有搬運 大型物件需求時應過量加寬。